坐駕駛座臨停 酒測超標照罰?討論酒後駕車的刑事問題
坐駕駛座臨停 酒測超標照罰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北市李姓男子酒駕違停路旁沒熄火,坐在車內吹冷氣躲雨遭取締,酒測值0.31毫克,被罰2萬9000元罰鍰、吊照1年還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他不滿說:「車停著,為何要酒測?」提起行政訴訟,士林地院法官認為,李酒後繫安全帶坐駕駛座,車沒熄火,違規「駕駛」屬實,判李敗訴,可上訴。 李某向法官表示,酒後友人搭便車,請友人代駕,抵達友人住處後,他才坐回駕駛座,與友人在車內聊天、躲雨,轎車開冷氣才沒熄火,並未「行駛」。 法官勘驗員警舉發時的蒐證畫面,當時員警見轎車違停亮煞車燈,告誡駕駛座上的李某說:「車子也不停好,停在馬路中間!」李答:「不好意思,剛在找廁所,現在就走!」言談中飄出酒味,李承認喝啤酒,法官認為,李酒駕卸責。 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sep/3/today-so20.htm 雖然這個新聞在主要在討論行為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被罰款,但還是藉著這個新聞,向大家說明刑法上的酒後駕車中的兩個觀念: 一、喝了酒後,坐在駕駛座上沒開車,也算酒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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